2002.01.09正式交往的我們,在2002.03.01這天15:00,約定十年後,不管是否還在一起,都要回花蓮志學的租屋處看看,回東華大學看看,看看這充滿回憶的地方。

當初想像著許多畫面,是我們兩個牽手一起回去呢?還是各自回到相約的地方?還是各自帶著另一半回去呢?當初的我還怕忘記,特地把這個約定寫在記事本上。

"十年"很快的過去了,

很幸運的是,我們倆的手依然牽在一起,

很幸運的是,我們建立了一個溫暖的家,

很幸運的是,我們有了一個可愛的寶寶,

很幸運的是,我們有個幸福甜蜜的家。

雖然2013.03.01這天倫依然要上班,雖然這天我們不方便回東華看看,但我們永遠記得當初約定時的心情。

親愛的倫,記得當初我說"這輩子要和你在一起80年喔!",瞬間十年過去了,希望我們很快的有機會帶小貢丸回東華看看,讓她看看當初她爸媽相識的美麗後花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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